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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佛山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作者:
2011-02-11 12:13:41
2209
来源: 互联网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11]15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从2011年3月1日起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110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0.5元/小时。
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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